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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沧州经济开发区小学实行联合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州经济开发区小学实行联合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沧州经济开发区小学实行联合办学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2月10日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沧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沧州经济开发区

小学实行联合办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办学效益和水平,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的目标,为2025年接受省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打下坚实基础,现就我区小学实行联合办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沧州经济开发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措施》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现状,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实行“一个机构,多个分支”的运行模式,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缩小校际差距,稳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放协同。通过三校协同、抱团发展,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推动学校间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与融合提升。

(二)坚持内涵发展。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等策略,聚焦内涵建设,提升教育品质。

(三)坚持特色发展。支持和保障优质学校持续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带动教育教学不断创新发展。尊重各学校办学自主权,尊重每一所学校的文化传统与办学特色,形成多元发展格局,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联合办学模式

采取“兴业路小学+风化店小学+小园小学”的联合办学模式,兴业路小学校长为联合办学总负责人,主持三校教育教学全面工作设两名副总负责人副总负责人同时分别担任分支学校(风化店小学、小园小学)执行校长。

四、运行机制

(一)人管理方式。

联合办学总负责人可安排参与学校教师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交流,打破各分支学校之间教师交流的壁垒

联合办学的总负责人、副总负责人发挥校长“头雁效应”,各位名师及其他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共建名校长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等方式,搭建干部、教师成长平台,促进干部教师专业进步、素质提升。

社发局教研室将干部教育教学管理成效、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资源管理方式。

整合各校教育资源,实现场地、课程、师资、活动等共享。积极开展同课异构、专题研讨、学术论坛等教研活动,统一师资培训,统筹教师培训资源,推行跨校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统一质量监控,统筹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质量检测,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三)业务管理方式。

实行各校整体工作统一推进,教育教学计划统一实施,教师发展研修统一联动,学生培养目标统一落实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方面一体化实施。建设优质课程和特色学校课程,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促进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或交流,针对性指导学生学习,改进教育教学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社发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社发局教研室科长学校校长组成。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联合办学在运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发局教研室,具体负责联合办学实施过程的协调调度、专业指导、督导考核工作,确保联合办学顺利推进

(二)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教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教育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加强教育党总支各学校党支部的指导和管理推进联合办学班子的培养和培训增强各负责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通过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三)加强经保障。财政每年为联合办学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保障联合办学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教学研究落实师资培训、课程开发、表彰奖励及各项特色活动的开展。

(四)建立考核机制。建立联合办学考核评价机制,制订专项考核评价量化指标体系,加强对联合办学开展情况的定期监测,全方位进行联合办学成效的考核评价,将学生、家长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联合办学成效的重要指标;将考评结果与经费安排、干部任用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