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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沧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沧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沧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淘汰工作指南>》文件要求,做好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淘汰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认真核查,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146辆,2020年底计划完成淘汰任务的100%。

二、职责分工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淘汰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审核确保检测数据质量。

交警中队负责淘汰车辆注销查询系统,负责灭失、转籍等车辆的确认、查询统计和汇总。

经发局负责核对辖区内车主《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的一致性

财政负责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资金的安排工作。

党政办(信息中心)负责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向淘汰工作专班推送相关信息。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开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由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交警中队、经发局、党政办(信息中心)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要联合办公、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行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淘汰进展情况,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开发区官网、农村大喇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云app官网登录-入口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宣传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相关政策,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柴油车污染危害和绿色货运的认识,争取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用车企业、排放超标和冒黑烟车辆等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的曝光力度,营造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沧州经济开发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专班


沧州经济开发区

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工作专班

                               

专班负责人:杨海鹏  管委会副调研员

     员:陈交警中队中队长

            付万斌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爱萍经发局局长

李淑正财政局局长

高永良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吕常青党政办信息中心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中队,由陈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1名同志,具体负责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